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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私家侦探: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取证系

日期:2023-08-10 15:58 人气:

宁波市私家侦探: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取证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取证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10月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2022年12月20日(上传)招标文件。项目基本情况

产品编号:NBITCY-202220269G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取证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79万

最高限价(元):790000

采购要求: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取证系统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9万

项目简要规格说明或基本概况、用途: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备注:无

合同履行期限:第1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资质要求: 第1项: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本项目所有商品均应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生产。

3. 本项目具体资格要求:无

3、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中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可在线访问,线下可访问)查阅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URL):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正财云平台注册账户后,进入正财云系统“采购”模块“获取采购单据”菜单,在线获取采购单据。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 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读,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上述供应商在正财云平台注册的账户后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采购文件或者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宁波取证公司,其投标将被拒绝,且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投诉。

价格(元):0

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招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会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女儿童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见大厅大屏幕具体开标厅号)开标室。 (郑彩云())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09:00

开标地点(网站):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会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女儿童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见大厅大屏幕具体开标大厅号)。 (郑彩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的,可以自取得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若采购文件是在取得采购文件后取得的)公告期满的,以公告期届满之日为准)7个工作日内宁波外遇侦查 ,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采购文件要求的疑问,向采购人及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疑问代理其他内容。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请求。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 抱怨。 请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投诉函模板。

2. 其他事项: 2.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实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2. 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并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流程。 因未注册存储、未申请CA数字证书等原因导致投标失败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参见供应商-CA申请操作指南)。

宁波市私家侦探2.3. 招标文件编制:(1)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使用系统投标过程中遇到任何平台使用相关问题,可拨打正财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进行咨询。 联系信息: 。 (二)投标人通过“政彩云”平台电子招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网站:)下载安装电子招标投标工具。 制作招标文件的具体流程详见《政矿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2.4. 本项目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和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网()。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中浏览上述网站,信息公告视为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得采用其他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投标人如需前往现场宁波寻人公司 宁波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取证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安排持绿色“永兴码”/“健康码”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人)到达指定地点(鄞州汇江路567号)区(鄞州区妇女儿童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2)投标人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测量体温,接受防疫询问,如实告知相关情况。 竣工后应立即离开,不得无故留在现场。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防疫措施。 如果本项目有任何变更或补充,我们将稍后通知您。 (四)疫情结束后,本条款自动失效。

7、如对本次采购有任何查询、疑问或投诉,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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